摘要:文化主体性的确立是国家与民族实现自主性的基础,也是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生产的现实根基。中国的国家安全知识不仅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安全战略思想,更需要在审视与突破现实世界的结构性霸权桎梏中实现其时代内涵的更新。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政治文化和身份认同为国家安全观念奠定了价值基底,确立了国家安全的文化主体性定位。世界历史进程中国际秩序的嬗变,伴随着国家安全观念的文化形态变革与霸权结构的固化。对此,中国更应以树立文化主体性的自觉推动国家安全观念的现代转化与知识生成,从而在实践中获得重新确认自我与选择文明发展路径的自主性。在新时代,国家安全自主知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文化主体性的基点,在体系化的探索中不断彰显时代价值与世界意义。
作者简介:肖晞,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公共外交学院教授;李定霖,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博士生
一、问题的提出
文化主体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生存境遇、精神状态、思想观念的深刻体现。中华民族文化以其整体性和连续性,为探索现代中国文明道路上的知识创新提供了核心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这一论述将中国置于中华文明的历史传统与通过革命不断寻求文明复兴相联系的道路上。进入新时代,以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建构国家安全自主知识体系,不仅要面向现实的战略需求,而且要立足中华文明根基,以文化主体性为核心。一方面,中华传统文化和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为中国历史叙事与政治疆域长期的“大一统”提供了内在动力,维护了中华文明的相对稳定与统一。直到今天,传统中国国家安全观念历久弥新,为安定国家、消除内外祸乱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近代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对于中国道路的不懈探索,是从殖民—帝国主义侵略和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不平等结构中寻求解放的革命实践历程,只有以文化自信超越旧秩序的思维定式,在实践中不断激发自身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才能真正获得知识体系建构的自主性。
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来看,文化反映了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物质生产方式的价值和意义,是用于合理化物质生产支配行为的上层建筑。在世界历史进程中,资本主义的物质性和制度性力量突破了地缘和血缘的交往纽带,进而要求建立服务于资本积累和全球扩张的价值体系。“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在单一民族、单一国家的物质生产从地域性走向全球性的进程中,个人的精神和价值观念也“越来越受到对他们来说是异己的力量的支配(他们把这种压迫想象为所谓世界精神等等的圈套),受到日益扩大的、归根结底表现为世界市场的力量的支配”。这样的个体与社会分工相互依存但利益却相互对立的矛盾,深刻反映在资本主义不平等的国际体系中,体现为控制着国际分工和相应生产关系的中心国家以压倒性的物质、制度和观念干涉和约束边缘国家,不断为世界带来不安全因素。
从现实来看,文化在当代国家安全关切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尤其体现在20世纪美国的全球文化秩序观嬗变层面:从威尔逊时期的“集体安全”和“文化国际主义”,转向战后“文化帝国主义”的霸权逻辑和新自由主义的“软权力”渗透。在纵向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战后加强了运用政治文化手段干涉全球事务及发展中国家意识形态的战略;在横向上,西方国家尝试通过全球化的超地域“文化扩张”力量将其他国家和民族文化统合起来。如摩根索指出的,文化帝国主义“是最巧妙,并且如果它能单独取得成功,也是最成功的帝国主义政策。它的目的不是征服领土,也不是控制经济生活,而是征服和控制人心”。冷战结束以来,这种“全球文化”进一步与美西方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机制相结合,共同构成了全球秩序的垄断体系,为南方国家主权和安全带来了横跨物质、制度和精神的多重挑战。这也表明,文化与物质、制度要素并非主客二分,而是基于关系性本体论揭示了一种贯穿国家和社会的各方面全过程的自主性生成诉求。
从整体来看,中国的国家安全知识既嵌入国际秩序之中,受到国际安全形势的影响,又在参与秩序演进的实践中不断以自身塑造着国际安全体系。一方面,冷战结束以来,西方“安全研究”以国际关系理论和思想的形式进入中国,催生出一系列关于国家安全的学术研究,也形塑了21世纪以来中国对国家安全知识的基本认知。另一方面,新时代面对百年变局的时代特征和民族复兴的历史任务,中国亟需将“安全”认知上升为一种时代性、自主性和系统性的观念形态,即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既源于对中华传统安全观念的积极扬弃和再造,又吸收了人类现代文明的实践智慧。因此,对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的探索,不仅要回溯中华优秀传统历史文化,以文化主体性为应对外部文化不良冲击的价值根基,而且要在现代化和全球化交织的语境下,借鉴人类现代文明关于和平发展的经验智慧,以整体性、长时段以及辩证的视角,探求推进国家安全思想文化的现代转化和创新发展路径。
在历史与现实的交织中把握中国国家安全的文化主体性,是理解国家安全知识何以生成的重要切入点。这既需要揭示国家安全在文化方面的内涵和价值取向,又需要以一种思想史的视野,探讨不同时代、不同文明的国家安全文化观念和知识谱系。具体而言,要通过挖掘中华传统安全思想资源的现代转化机制与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在关联,在世界秩序面临的现实挑战与中国道路实践经验的辩证互动中,探讨国家安全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理据和路径。
二、作为国家安全基础因素的文化
通过确立他者来建构自我,是各文明处理自身内部认同和探索对外交往模式的基本方式。文化作为国家安全观念的基础部分,既表现为对自我身份正统性的确认,又包括建构政治合法性的历史传统。对于自我与他者关系的观念差异,造就了国家安全观念在文化形态上的东西之别,也导致了世界秩序的现实不平等。树立文化主体性是自主审视世界秩序和重构认同的基础,这就需要立足文化主体性构建自主知识体系,为国家安全提供文化层面的思想主干与理论资源。
(一)国家安全观念的文化形态
“华夷之辨”是中国历史上关于国家安全的核心文化框架。先秦以降,有关“华”“夷”差异的讨论不曾停止。东周时期,“中国”与“诸夏”形成了地理和文化空间的叠合,此时“华”“夷”之别主要在于政治文化。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倡导尊王攘夷,旨在发扬华夏文化之大义。《左传·定公十年》孔颖达疏:“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华夏一也。”“华夏”共同体雏形奠定了华夷之辨的理念框架,一方面强调“裔不谋夏,夷不乱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地理和族群区隔,另一方面主张以“诗”“书”“礼”“义”的文治教化令“夷”归服。孟子之后,“华”“夷”之间逐渐被认为可以相互转化。《春秋繁露》明言:“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至邲之战,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辞以从其事。”西汉时期,以儒家之礼为尺度,将“夷”纳入巩固大一统的文化政治秩序当中。司马迁通过重构黄帝之后的血缘谱系,以“华夷共祖”的意识将各族群整合并推向“一个时代相继、绵延不断的庞大的具有族群认同性质的共同体”。
这种基于文化和身份双重认同的共同体模式,既为地区和族群奠定了身份认同与民族融合的基础,也依托共同血统传说宣示了“中国”的正统性与合法性地位。自魏晋以降,华夏族裔的正统地位为逐鹿中原的各族群所活用,目的是将本族群纳入华夏的范畴,以获得合法性并调和族群关系。宋代以后的华夷之辨正统观更是突破了族群和文化限制,以“道”“德”等价值观念为统治的合法性背书。华夏的正统性与合法性尽管被逐渐发挥为世俗化的华夷之“辨”,成为一种历史哲学层面的政治权力话语,但实质上推动了各族群在文化和身份认同基础上自觉融合的过程。
“有了文化主体性,就有了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基于文化和身份认同的政治文化共同体模式,“中国”在历史进程中获得了主体性的国家和民族认同,形成了主体性的文明特质。在地理空间叠合的基础上,“中国”政治文化的主体性内核为人口、经济、政治等领域的大一统格局奠定了基础。一方面,秦汉以降,华夏民族的政治身份认同展现了中国对疆域、人口以及物质的强大整合能力,使得中华文明在面对反复冲击时能够展现出超常的稳定性和恢复能力。另一方面,借由血缘文化认同所吸纳的政治秩序,形塑了贯穿中国历史的高度统一和集中的组织结构,提供了应对历史性和文明性危机的强大动员能力,揭示了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并不断延续的历史必然性。这种文明共同体的特质,使得华夏文明在政治经济文化交往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不干涉他国、厚往薄来的大国风度以及维护持久和平的担当之“和”的理念与原则,显示出中国关于国家安全的基本文化观念。
从世界历史来看,18—19世纪,随着“国际法”的提出并为欧洲各国所广泛接受,西方国家以主权独立、国家平等、外交谈判等法治化原则为基础,构建了现代国际秩序的基本框架,并将符合这些特质的共同体定义为“文明国家”。在资本主义全球扩张的背景下,“文明”的标准也逐渐演变为将世界各国划分为“文明—野蛮”的等级属性,以确立西方在文化和规范层面上的优越地位。这种视自我为“文明”而将他者当作“野蛮”的出发点是欧洲与非欧洲之间在种族和地理上的区别。在此之后不断发展的关于文明标准的思想,都是一种在等级制的世界中建立全球秩序的西方中心主义默契。如萨义德指出的,殖民主义实践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规范性建构,致力于将非欧洲社会和民族的文明特质描绘为落后和低级的存在,使其成为西方权力与观念中的“他者”。
“文明标准”在殖民时代的含义就是要消除“区别”,强调所谓人类共通的要求,以此将西方自身的特质和标准上升到全人类共同的社会发展方向。这种殖民暴力扩张伴随着文化和规范的胁制,通过将“落后感”植入非西方社会内部,并给予其“进步”“自由”“和平”等符合共同体标准后的福祉许诺,鼓励和扶持对原有政治经济文化秩序的颠覆。但从现实来看,欧洲的血腥殖民扩张以及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使用的暴力不仅与自身标榜的“文明”特质背道而驰,在战争结束后也缺乏对这种文明倒退所反映的体系结构缺陷的反思。“文明标准”最终成为西方国家护持“权力正统”、赋予自身干涉他国的道德合法性工具。
文明特质和标准所呈现的对待自我和他者差异的两种不同态度,既从文化层面反映出国家安全观念的分野,也在世界历史发展的矛盾运动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形态。相较而言,战争是西方文明演进的基础性要素,但在中华文明的历史中则并非常态化的动力机制;中国的“和合”文化理念始终强调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历史与事物不断向前发展的一体两面。当世界文明进入资本主义文明与社会主义文明共存的世界文明新阶段,中国的国家安全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不仅体现为一种成功的国家安全理论和实践,更是一种在文明演进维度上突破不平等世界秩序的历史进程。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建设、发展和治理的历史进程,既不是消极拒斥或被动接受人类现代文明的成果,也不是如欧洲一般依赖内外战争实现社会整合,而是在帝国主义与“文明等级论”的持续阴影下,对伴随而来的旧秩序不断反思和解构,实现国家安全文化形态的现代转化。在新时代背景下,总体国家安全观既代表着中华文明安全观念的创新转化,也是超越西方文明秩序困境的理论内核。其根本取向不是以自主性彰显特殊性,而是以自主性重塑普遍性。质言之,中国国家安全观念的文化形态,始终立足于开放包容地承认文明多样性,通过历史地、具体地实践探索人类共建共享共赢的矛盾同一性,从而超越二元对立的、非历史的抽象同一性。
(二)中国国家安全的文化主体性定位
马克思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在全球化和现代化共同推动的世界变局下,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秩序都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失序和重构倾向,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历史意识也面临新的挑战。文化秩序在全球化背景下纵横交织的耦合关系,不仅伴随着外部冲突的激化,也导致了内部政治主权的精神危机,一旦既有的文化根基和历史意识被消解,传统的领土主权也将失去意义。尤其是西方文明典型的二元对立国家安全观念,偏好从对抗、冲突、零和博弈的视角看待问题,在自我优越性的想象和偏见中以“任何两种力量、结构或是过程之间以冲突为基本取向,以消灭对方为发展前提”。这种秩序观念既包含由特定国家组成的“权力实体”,又涵盖在国际机制和文化垄断之上形成的“规范实体”。这样的传统地理维度被折叠、精神空间分裂与重组的过程,也再次成为资本主义秩序扩大物质层面的“中心”和“边缘”差距的条件。
树立和巩固面向国家安全的文化主体性,是重新审视外部的不平等秩序以及重构内部认同的基础。中华文化的主体性要义在于中国人民自觉发展文化的能动性,包括对文化身份与文化家园的积极继承与自觉建设,以及在应对内外挑战时坚守独立自主的精神内核。对“文化”的时代性、系统性和辩证性的把握,不仅关乎国家安全,更应上升为一种自觉的观念形态。这种观念既源于对中华传统安全观念的积极扬弃,又需要吸纳人类现代文明的实践经验与理论成果——包括马克思主义关于战争与和平的学说,以及现代国际关系学对全球秩序的研究等——通过中国化时代化的创新转化,铸就国家安全的主体性观念。在这一观念的形塑过程中,中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价值信仰,既是通过维护意识形态独立性筑牢国家安全的思想根基,也是借助文化继承和思想解放将文明特质转化成为生存发展资源的实践路径。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国情,注定了中国必然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
文化主体性为国家安全观念奠定了价值基底,并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集中显现。伊格尔顿认为,各种各样的文化本质上是不完整的,一个民族或种族的文化要盛行起来,只有通过国家统一的原则,由国家来真正完善。知识体系作为国家文化系统的内核,在共同观念的基础上,文化主体性的塑造必然要求构建一套与中国道路相契合且兼具内在延续性和精神独立性的国家自主知识体系。国家安全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目标和结果。一方面,自主知识体系为抵御外部文化的冲击和侵蚀、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奠定了价值底蕴并提供了理论支撑;另一方面,国家安全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目标并非垄断世界秩序的解释权,而是以维护自身安全的文化主体性为基点,突破不平等的全球知识体系结构,为世界秩序演进提供新的可能。
其一,强调差异性的共存而非对立。西方资本主义秩序观下的“文明标准”将差异性视作冲突性的来源,暗含维护文明等级性和非西方文明威胁性的价值判断。相较而言,中华文明的国家安全观念强调承认差异,通过以德服人、以文化人构建长久和平的秩序。“古往今来,中华民族之所以在世界有地位、有影响,不是靠穷兵黩武,不是靠对外扩张,而是靠中华文化的强大感召力和吸引力。我们的先人早就认识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道理。”在规范层面上,赵鼎新将华夷之辨的战争礼法视作一种内化形成治理术与政治价值体系的社会斗争形式,从而跳出以西方主权国家权力转移为核心的叙事陷阱,拒绝了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消解。就此而言,这种“存异”基础上的“求同”观念以及相应的历史实践,既是中国国家安全的文化主体性生成过程,也是知识生产本身。这要求现代中国一方面寻求人类文明矛盾之间的利益共同点和交会点,找到国家间平等交往、相互理解、互补共生的最大公约数;另一方面追求在多重矛盾关系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中推动历史的发展进步,从而超越将某一历史时段或历史事件分离并还原为具有当代“普世价值”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
其二,强调由多样性构成动态平衡秩序。西方传统一元论霸权秩序观始终将“强权”作为世界稳定的保障,这种安全观念源于基督教创世神话与罗马政制的遗产,造就了西方中心主义反复寻找“神”的“普世主义”和对“人”的能动性的忽视,以及基于二元对立的政治文化逻辑和秩序观来简单类比其他国家历史和现实的概念陷阱。二战结束后,美国主导的现代国际安全研究以“霸权护持”为问题意识内核,投射世界秩序唯一解释权以及权力自上而下向混乱和真空延伸的想象。这种秩序观将“权力”与“规范”捆绑,不断固化文明标准式的不平等结构和线性发展逻辑。相形之下,中国历史长久以来由大一统和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多元一体的族群共存格局、以民为本的治理理念、专业的官僚行政制度与基层简约社会治理并行等机制实现了国家系统的动态稳定,彰显了多样性平衡在中华文明历史上的基调。其文化主体性定位在于,在认识到自我与他者之间生存方式差异的基础上,强调相互转化的可能以及多样性的关联。从世界层面来看,一方面,强调个人、民族、国家、文明之间的关系在世界历史当中不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而是在人类生产和交往进程中由多重解释视角和多方合力共同构成的多元动态秩序。另一方面,强调思想文化与历史经验的多样性不能脱离现实的不平等结构,而应立足一定的历史阶段和具体的时空条件,将文明特质和文化精神的多样性转化为追求人类整体多元性发展的政治实践,并由此获得自主知识的认识论基础。
三、世界秩序与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的生成
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也表现为对文化与规范体系的垄断,这要求中国立足于生产与交往历史进程中的现实问题,进一步以差异性共存和多样性平衡的文化主体性定位,完成对国家安全观念的现代转化,并在相应的历史实践中获得国家安全知识生产的自主性。
(一)文化主体性视角下的世界秩序背景
费孝通认为,“克己”和“扬己”反映了中西秩序观之间的文化差异。整体来看,国家安全的文化主体性体现为两类不同的秩序建构命题和模式。第一类是中华传统的“家国同构”伦理秩序模式。这种模式下的社会秩序不是被简单还原为“内在信仰”,还包括思想本身和外部规范所框定的社会网络、人际关系、知识中的理性等。这种模式一方面催生出社会关系当中同心圆式的“差序”等级结构,另一方面通过关系网也赋予了个体存在论意义上的不可替代性。个体的价值意义由多元互动和隶属关系构成,关系的增加反映了存在的确实性增加,并最终形成一种不可替代的“小我”和不可分割的“大我”。第二类是西方的社会契约关联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秩序特征在于,个体通过契约与宏观结构建立起形式化关联,由契约本身构成个体交往的规则基础。在这种交往模式中,个体被还原和本质化,与社会结构相互独立,但同时又是完全可替代的。从更高层级来看,订立契约的个体构成了社会整体结构,但从个体的角度看,除非联系更“中心”的层级,否则“边缘”维度的整体性是不可见的。
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这两种秩序模式分别演化为两种主要认同模式。第一种是“关系认同”,是以文化主体性基础上的情感共通性和伦理规范性来定义共同体归属感的模式;第二种则类似于卡尔霍恩所描述的“范畴认同”,呈现出一种完全原子化和实体化的个体形式平等,依靠想象的共同文化和规范体系重新定义归属感,即一种“想象的共同体”模式。从世界范围看,这种模糊契约在殖民—帝国主义的世界扩张进程中,最初依靠当地习俗和传统权威进行间接统治,而当世界交往愈发紧密时,跨洋的他者一体化想象与边缘的自我现代性诉求之间不断产生抵牾与融合。这一过程导致的结果是,国际法与文明标准作为一种规范性工具,成为资本主义殖民扩张中的想象之“矛”,而以礼法和伦理为核心的传统关系认同则成为千疮百孔的“盾”。
从欧洲内部来看,欧洲一体化进程反映了根据需要想象出共同文化和规范体系的具体过程。尤其在二战后,欧洲从领域性的经济贸易共同体合作逐渐转型为综合性的安全共同体,反映了一种致力于吸引其他行为体加入的“规范性力量”。然而,以贸易竞争和资本垄断为内核的多元文化集聚,始终面临主权利益优先与集体身份认同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历史证明,欧洲的文化和身份认同在自我中心主义和利己主义的桎梏下,不仅未能超越互相敌对,反而导致了多次世界性的文明危机。
随着二战后去殖民化声势的不断壮大,这种将“他者”改变成“自我”的文化和规范建构模式不得不在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中以另一种方式呈现。这种以现代化叙事为核心的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将殖民时期的“文明开化”叙事重构为当代的“发展援助”话语。它以经济自由化的干涉主义手段,构成了其“非领土扩张”意识和经验蔓延的核心载体。李少军指出,干涉主义的政策和话语实践一方面是为了获得军事优势和稀缺资源掌控权的“利益”,另一方面是为了推行诸如“民主”“人权”等新的“文明标准”背后的价值体系。在此过程中,安全概念被工具化为发展叙事的文化和规范中介,目的是维持自身对国际秩序的唯一解释权,从而消解广大亚非拉民族的历史主体性。一方面,通过主导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推广一种“安全—发展联结”范式,将区域的社会、经济、文化“欠发展”状态建构为安全威胁源,从而合理化干预政策。另一方面,当“全球南方”逐渐以国家联合的形式尝试突破旧秩序,北方国家转而倡导“去国家”的必要性和“去政治”的治理范式。其实质仍是通过资本主义的经济和超经济权力网络消解主权国家边界,构建从经济、政治到社会文化的全方位进化主义逻辑和中心—边缘的统治结构,从而系统性削弱南方国家积累的自主性能力和逐渐觉醒的历史文化主体性。
(二)国家安全观念的现代转化与知识生成
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来看,以国际法为核心的文明话语在资本主义全球扩张中与中国传统的“礼治天下”秩序观既存在冲突,又存在融合。一方面,清末以来,日趋扩大的外部威胁以及由此发生的变法图强,摧毁了“礼法合一”的多元主义安全治理传统,并在器物、制度、观念等层面为中国的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提供了基础和目标。另一方面,现代性的引入以及权力向社会的渗透非但没有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反而使中国陷入“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的整体性动荡,而相应的文化和思想运动则导致了文化规范体系与政治权力体系的相对分离。这一阶段从整体上形成了两种文化与规范体系的建构目标:一种是面向以西方资本主义为标准的“承认政治”意识形态,另一种则是面向追求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革命政治”价值主张。前者服从于殖民—帝国主义的秩序观,而后者则与民本平等观念、“其命维新”的思想、“天下大同”的政治理想等传统文化思想相结合,并由马克思主义所激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实践中完成现代转化。后者与世界反法西斯和反殖民—帝国主义的格局交织在一起,要求中国回答以下问题:如何团结起来、如何从一切权力与文化规范的不平等压迫中解放出来、如何构建真正平等包容的文明新秩序。
国家安全观念的现代转化,本质上是对中国国家安全自主性价值根基的重新确认与实践路径的系统重构。这一转化体现在两个维度:从纵向上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走出救国、兴国、强国、复兴的中国道路,这一伟大实践过程体现了国家安全观念在文化层面的创造性转化目标;从横向上看,国家安全观念的文化形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经由“两个结合”的创新发展,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两者共同指明了面向文化的国家安全观念现代转化维度:共同的历史意识和思想内核、文化和规范体系的自主发展、推动新时代的创新性发展。
其一是形成共同的历史意识和思想内核。中华文明安全观念的历史意识和思想内核,其独特性体现为拒绝对价值主张或对历史事件的静态抽离,而是根植于历史实践中客观形成的国家政治理念与思维谱系,以及不断应对内外危机的文化连续性和历史主体性根基。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绵延不断且以国家形态发展至今的伟大文明。这充分证明了中华文明具有自我发展、回应挑战、开创新局的文化主体性与旺盛生命力。”以“和合”文化为例,其内涵既包含对个人修养与品德的要求,又包括对家庭与社会关系的管理,进而成为国家治理乃至天下太平的秩序准则。这样的文化观念既不要求消解个体的主体性,强调以家人和朋友之间互帮互助、互惠互利构成关系网络,同时也认识到国家乃至世界利益实为多层次、多主体特殊利益的复合体,以及从更高层面以集体福祉优先于个体利益的关系超越现实主义的伦理困境,从而在实践中推进不同层次和领域共同利益、权责、目标的实现。这一维度的系统集成和综合提升一方面成为文明赓续的精神纽带,也在新时期成为中国向世界展现文明新形态和发展新模式的基本路径。在现实背景下,民族、国家之间尽管存在差异,但各自的前途命运都紧密联系在一起,面对危机和挑战时仍需团结一致,成为一个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和谐共生、合作共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其二是文化和规范体系的自主发展。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中华传统安全观念本身并不具有超阶级性、超时代性,西方现代文明标准所建构的权力和文化规范体系亦不具有普适的条件或绝对的进步性。因而,需要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实践置于中华民族的历史纵深与文明底蕴之中,通过将其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相结合、与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相呼应,形成具有批判和建构双重属性的国家安全观念。如瞿秋白曾指出,近代的西方资产阶级文化“何尝不是当时社会的大动力”,但是“他既成资产阶级的独裁制,为人类文化进步之巨魔,所以也成了苟延残喘的废物。直至帝国主义沟通了全世界的经济脉络,把这所谓东西方两文化熔铸为一”。这意味着,这种全球性的文化和规范体系冲突与融合也使得“东方”成为殖民—帝国主义的薄弱环节,因为“世界无产阶级得联合殖民地之受压迫的各民族,以同进于世界革命——此种趋势,此种新革命文化的先驱,正就是杀帝国主义的刽子手”。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指出:“伟大的胜利的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已经复兴了并正在复兴着伟大的中国人民的文化。”由马克思主义激活的国家安全革命斗争文化观念,要求在把握“通古今之变”的中华文明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建立中华民族的文明主体性和中国人民的精神独立性,由此获得选择与反思自身前进道路的自主性。
其三是在新时代推动创新性发展。中国独立自主的安全观念不是自我封闭,而是通过知识吸收与互助合作团结更广泛的力量,在维护自身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激发突破性意识,形成对隐藏在权力体系背后的文化和规范桎梏所强加的“他者性”的深刻反思与自觉超越。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运用“两个结合”,以向内扎根与向外兼容辩证统一的系统思路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一方面,总体国家安全观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升华,从而为文明复兴提供保障。例如,“民本”思想被创新转化为文化主体性与人民主体性的统一,强调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将国家安全观念的落脚点从传统的政权稳固与领土完整,历史性地拓展至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自觉行动,并以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文明进步方向。另一方面,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建构,亦是对人类现代文明成果的对话与吸收,彰显了其知识内核的世界意义。新时代的国家安全观借鉴了西方关于共同、综合、合作等方面的安全思想,吸纳了应对非传统安全挑战的关于多边合作、国际机制的思想以及关于身份认同与规范塑造的洞见。更重要的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非止步不前,而是通过将发展问题内嵌于安全框架之中,将国家安全议题从军事、政治领域系统性地拓展至文化、社会、科技、生态等领域,形成了一个动态开放、相互联系的“大安全”框架。正因如此,总体国家安全观也为广大非西方世界打破现代性单一叙事、探索基于自身文化语境并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安全观念,提供了可资参照的体系化知识路径。
总之,国家安全观念的现代转化不仅承载着反殖民反压迫的思想解放任务,而且也体现出建设性的国际主义关怀。在此基础上,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就不再是对“文明标准”的被动接受或消极偏离,而是成为推动现代文明规范和形态变革的积极力量,以文化主体性面向普遍性叙事重构自主知识体系。从现实来看,国家安全知识的自主性奠基于国家道路的自主选择和道路所体现的自主性之上。这意指在不平等的国际政治经济结构中,根据自己的物质、制度和观念基础“走自己的路”,保护自身的革命成果和发展福祉不被再次掠夺,并通过文化继承和思想解放转化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资源。换言之,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生成于国家对自身主体性与历史能动性的实践认知当中。
四、文化主体性与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的体系化
文化主体性是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本质要求,两者相互支撑、相互补充。就国家安全而言,将国家和民族置于世界秩序的现实背景以激活思想和文化自觉,关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安全知识形态转化与理论提升,使得国家安全知识既能彰显文化主体性,又能构建回应百年变局下世界秩序变革所需的知识图谱,是推动国家安全自主知识体系化的基本目标。
(一)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的文化主体性意涵
文化主体性要求国家安全自主知识具备“自知之明”“转化之智”和“包容之度”三重特质。一方面,传统国家安全文化观念为当代中国的安全政策和话语实践提供价值根基,并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形成知识增长点。同时,中华文明凭借其发展演进中形成的交流融合与再生能力,在文明互鉴的“创造性张力”中持续激发自主知识生成的创新动力。另一方面,中国通过支持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无附加条件的援助、推动成立上合组织等区域安全机制以及中非和平安全论坛等南南安全合作机制的实践,与《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新时代的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白皮书、《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的倡议与行动》白皮书、《新时代的中国国家安全》白皮书等构成有机整体。这种实践—知识体系不仅解构了西方文明标准的权力—知识叙事框架,而且成为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生产的重要基础。
从世界范围来看,尽管中国等全球南方国家倡导并强调多元共生的政治文化,但二战结束以后的全球秩序及其知识建制仍然呈现出中心、边缘和中间地带之间的不平等结构。这导致了全球南方国家自主性话语的“悖论”:若将追求政治独立和安全视作一场整体性、长时段以及辩证性的追求更加平等秩序的探索,那么这样的实践探索就不能自我孤立,而是被纳入与北方国家相互关联的现代化和全球化过程,并被嵌入多样的知识、制度和价值等外部因素。换言之,若将长期以来由西方统领的国际生产分工造就的国际生产关系,以及相应的全球治理体系等政治上层建筑看作是殖民—帝国主义旧秩序的内生现象,那么就不会在殖民—新殖民主义的思维惯性和知识殖民中获得真正自主的“安全知识”。
问题的关键在于,面对战后逐渐生发的现代主义危机和拉丁美洲贸易恶化等现实问题,由西方左翼思想家引领的反思和批判普遍陷入一种“自我想象化”的困境,究其本质,是尚未注意到或刻意回避了资本主义全球市场的不平等结构问题。部分研究者虽然揭示了不平等结构带来的依附性等陷阱,但仍未注意到个体在具体时空条件下面临的矛盾斗争性与同一性的辩证关系以及相应的能动性产生过程,而这也遮蔽了非西方世界在文化层面的主体性。总体上,这些批判和反思在知识生产、积累和交流上实际仍处于一种与西方权力—知识体系“接轨”“补充”的被动地位。如米歇尔·福柯所指出的,占据统治地位的思想和知识“正不断地更新,不断地被标出发现、批评以及被订正的错误;而被确定的形成系统却保持稳定”。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的理论、方法和价值体系被标榜为“人类文明主流”,并被强行推向世界。这一种以经济自由化和政治民主化为核心的结构调整模式,通过构造资本流动环境服务于西方优势下的资本倾泻、贸易垄断和制度成本转嫁,对南方国家政治安全和经济发展的自主追求造成了更大的伤害。与此同时,北方国家又用均势、同盟或联盟这类具有西方中心色彩的概念,试图解释“全球南方”通过合作突破不平等秩序的实践探索和相应的知识生产,并以建制化、体系化的话语将其定位为庸俗的霸权中心转移和对“文明标准”的破坏。如依附理论所指出的,这种伴随着结构性压迫的对问题定义权的垄断,或许是科学领域中最强烈和野蛮的思想干预之一。而当这样一个新的全球性尺度的“文明标准”形成物质与文化的双重压迫,一种葛兰西式的反霸权斗争也就指向了更广泛和更具时代性的自主性意义。
破除知识依附的思想解放过程,为处于世界秩序不平等地位的国家和地区确立了安全知识的文化主体性目标。换言之,强调世界多元民族的文化主体性及文明差异性共存,本身就是对一元论霸权秩序观的抗争。一方面,强调文化主体性并非否定共同性,而是承认世界秩序的共同时空背景。但是,这种共同性在现实中被西方中心主义框定:空间上,帝国向民族国家演进的叙事隐含了资本主义全球化所塑造的抽象普遍性矛盾;时间上,以民族国家为现代性的主体标识,框定了涵盖各领域的现代化模式。对此,更需要辩证揭示这种时空一元论框架固有的局限性与非历史的普遍性的现实。如萨米尔·阿明指出的,资本主义全球化的相互依存并不具备普适性,因其根植的国际分工体系以及在该体系框架内进行的所谓霸权转移式竞争,无法真正解决全球市场结构性的不平等问题。就此而言,无论是由民族国家还是新自由主义所框定的世界秩序,其实质都是世界历史在特定条件下所呈现的一种特殊矛盾形态。
另一方面,强调文明特性也不意味着全盘接收或拒斥主体性的文化传统。“现代国家”作为普遍性矛盾中的一种特殊性形态,既无法脱离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历史语境,又难以被一元论的现代性所涵括。尤其需要揭示的是西方中心主义叙事将世界体系强行简化为一系列具有同质化内在本质与固有属性的集合体,通过“科学化”和“武器化”两种方式,将其构想的文化和规范体系塑造为统摄全球秩序解释权的工具。其一,在“西方中心”和“民族国家”锚定的认知框架内,将行为体的意愿、政治意志乃至历史积淀而成的文明特性,以理性化、可计算化以及“价值中立”的理论范式进行剥离,本质上是试图固化“文明”与“野蛮”的界限;其二,将文化多样性强行纳入内因决定论或环境决定论的二元对立中,为干涉主义提供依据。这种文化霸权叙事实质上消解了非西方国家历史主体性与政治能动性的合法性根基。例如,20世纪50至60年代美国对“中国问题”的研究,典型做法是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革命与建设实践,同中国自身的文化传统割裂开来,或是将党关于新中国发展建设的原创性贡献、意识形态属性、话语表述等描述为现代性的对立面。
因此,非西方国家共同面临的安全问题不仅体现在政治和经济等“显性”领域,文化和社会等领域必须同时被纳入整体的自主性探索当中。1955年万隆会议上通过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便提出,要通过文化合作来抵抗殖民—帝国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文化压制”。这种反对物质与认识论垄断霸权的共识将南方国家的秩序构想紧密关联为一个整体,也赋予了这种追求普遍联合、社会正义以及世界和平的合作与斗争的自我主体性和历史能动性。国家安全知识的自主性也只有在谋求自身物质、政治及精神文化的主体性的整体历程中才得以真正呈现。
对中国而言,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的文化主体性,不仅要坚持党对文化的领导权、重视文化在治国理政中的特殊作用,更要将文化主体性置于全球反抗系统性不平等运动的关联框架中。这意味着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的文化主体性集中体现为传统安全思想的演进逻辑、西方安全制度的历史剖析、中国马克思主义安全观的阐释、中国安全实践的历史脉络与创新总结等维度。概言之,要以“民族性”“时代性”“人类性”的哲学精神和价值观念为观照。一是以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为整体性的线索,着眼于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语境与对“安全”意义的认识与相互作用过程;二是从宏观层面将安全与发展、文明、治理等概念体系整体相联系,从中国所处的历史阶段和时空格局当中揭示国家安全的现实价值和目标;三是以“中”“西”“马”为整体性框架,从中华文明主体性出发,辩证比较和吸收不同文明的安全思维方式,同时站在全人类发展需求和整体利益的高度,寻求共建共商共享、共赢共担共治的“最大公约数”。
(二)以文化主体性推动国家安全自主知识体系化
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的文化主体性是其体系化的逻辑前提,而体系化进程则是文化主体性的历史性确证。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长期努力,我们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有条件破解‘古今中西之争’,也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迫切需要一批熔铸古今、汇通中西的文化成果。”一方面,国家安全自主知识要在优秀文化传统、社会生活方式、主流意识形态以及核心价值观念等方面,保持中华文明的主体性价值底蕴和历史意识,构筑维护国家安全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基础,增强广大民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塑造国家和社会内部的凝聚力。另一方面,“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新时代加快推进对国家安全自主知识“三大体系”命题的回应,核心在于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握“两个结合”,使国家安全自主知识成为既包含中国特色,又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感召力的解决方案和思想体系。
其一,以辩证和整体思维推动国家安全知识生产。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将问题置于大历史观视野中,运用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辩证统一的原理进行解析。从历史整体看,民族国家作为一种特殊的矛盾形式,其边界和内涵以及不同行为体之间的联系方式具有历史流变性。基于此形成的关于安全的秩序和意义体系,可视为行为体在特定社会自然条件下互动所构成的矛盾统一体。因此,现代化与全球化实践多样性同西方一元论霸权的对立,根源在于后者对安全秩序意义及其解释权的垄断。从这种思维定式中解放出来,要求通过文化创造空间,在更广大、真实且富有意义的共同体中联结其他行为体,超越固化的、静态的、本质化的安全观念束缚。基于此,立足文化主体性构建的国家安全自主知识体系,既不是亨廷顿式的文明静态排列和碰撞,也不是斯宾格勒式的简单更迭交替,而是一种在持续应对挑战的复杂矛盾运动中塑造多元均衡与可持续性的实践进程。
其二,将维护国家安全的历史经验上升为系统性认识。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指出:“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不平等不均衡的世界秩序和帝国主义的外部侵略,激发了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与建设的历史主体性担当。通过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与马克思主义有机结合,中国共产党激活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自主经验积累与知识转化,带领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在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厚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底蕴,吸收了人类现代文明的内在诉求,成为创造新型安全文明的重要理论体系。从逻辑起点看,就是在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从立足基点看,就是要坚持走自己的路、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从标识范畴看,就是要全面且精准地阐释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体系主干看,就是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与涉外国家安全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炼体系主干中各理论要素间的逻辑关系,以及作为“系统整体”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哲学根基和思想精髓。
其三,在主体性实践中开拓国家安全自主知识创新。中国的历史实践表明,在把握世界体系不平等结构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主体性在历史创造中的核心作用,推动知识生产的“主体性觉醒”。这种主体性既指向国家前途命运中的个人,也指向世界秩序变革中的国家和民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和社会革命,将引领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使命创造性转化为人民整体解放与人的自由发展目标,并通过反帝反法西斯主义斗争及“全球南方”团结合作,塑造了追求共同之“善”的命运共同体逻辑。同时,从人民视角反思西方“世俗化”“现代化”问题,也有助于发现世界多元矛盾运动的真正的“共同命运”——正如欧洲小规模共同体反抗天主教“普世帝国”文化霸权与政治干涉的历史所示。在此意义上,中国与其他国家对殖民—帝国主义秩序的抗争以及自我主体性的实践塑造,同样可以看作是人类共同命运的历史显现。因而,中国国家安全的自主知识取向就绝非霍布斯式的暴力垄断逻辑,而是基于一种受限制的范畴认同与重新解放的关系认同之间的辩证统一,由此将个人的知识、实践和命运与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的合意追求重新联结,最终推动人类安全知识生态变革。
其四,扩大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在价值内核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吸纳民众在社会、经济、政治和精神生活等方面处理安全问题的经验,优化人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提升信息化条件下的文化协同治理能力,以文化主体性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在知识范畴上,培养与经济、军事、科技、社会、网络等安全领域相契合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通过国家安全教育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广泛传播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与核心价值观,构建维护国家政权、制度和意识形态安全的全民共识;在表达方式上,以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鉴为路径,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网络平台、人工智能的“知识共同体”,以安全知识的文化主体性和理论原创性承载起对“一带一路”“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平台机制建设的承诺、对构建安全层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承诺、为了世界人民福祉和人类前途命运而不懈奋斗的承诺,塑造国际层面的话语优势。
这种贯通个人、社会、国家、世界维度的多层次体系化逻辑,为安全知识注入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精神文化可持续发展的中国理解,而非单纯的以战争应对威胁或以博弈导向的目的论框架。基于文化主体性的国家安全自主知识体系化“不是以一种制度代替另一种制度,不是以一种文明代替另一种文明”,而是强调各文明主体在历史延续和实践创新中的能动性,共同探索人类命运与共的可持续生存之道。中国的人民主体性和文化主体性辩证统一的安全知识体系,在逻辑起点上实现了“三重置换”:以现实的社会和文化的人置换抽象的“理性人”;以文明的丰富性、传承性及其赋能其他资源的特性置换传统的“稀缺资源”或“比较优势”范式;以人的世界交往和全面发展需求置换本质化的行为体“碰撞”逻辑。在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的逻辑中,“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动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单向度’的人”,国家内外关系亦非单纯依赖理性化约的物质条件、经济指标,而应追求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及更加广泛和深刻的命运共同体之“善”。
进而言之,国家安全自主知识体系致力于突破“个体化主体”的文化遮蔽,寻求回归并实现“群体化主体”的真正解放。这意味着,从人民到民族再到世界的国家安全知识应遵循“多样性吸收多样性”的系统性原理,强调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以及自身安全发展与世界和平稳定的辩证依存关系。在这种知识逻辑下,人的安全拒绝被本质化还原,国家主权也不会简单消解于单一的文化和规范体系。相反,它强调立足自身文化的内在整体性和联系性,并结合人类命运与共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共识,致力于实现人民、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的自我赋能,以人类文明新形态造就真正的、有机的、可持续的文化生命体。从文化主体性的角度来看,国家安全自主知识彰显的就是:越是人民的才越是民族的、越是民族的才越是世界的。
结语
面向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的“文化主体性”不是单纯强调价值立场、引证民族历史、创造政治团结的修辞工具,而是用来辨识现实威胁、激发社会能动性、维护国家道路乃至塑造世界新秩序的实践理念。这也要求国家安全自主知识既不能掉入用西方主流理论验证和阐释中国传统安全战略思想的规范陷阱,也无需论证自身文明特质的优越性,而是要从思想和文化的主体性中提炼、梳理独有的安全观念、概念和逻辑,探讨其在阐释当代中国的国家安全战略实践中的特殊价值,以及在社会历史条件转换过程中生发的一般性、可持续性的安全意义。也可以说,文化主体性为国家安全自主知识生产所揭示的是,“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为此,我们不仅要“夺回劳动果实”,维护发展成果与主权安全,更要实现知识形态的解放与创新,“让思想冲破牢笼”。
(本文载于《社会科学》202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