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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4-03-20  浏览:
  • 为切实做好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学院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 8:30-9:3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吕振羽楼818室

    2.笔试

    时间: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  9:30-11:3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吕振羽楼818室

    3.面试

    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全天

    候场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吕振羽楼214室

    请复试考生实名加入QQ群,群号:335623287,加入时需身份验证(姓名+身份证后六位)。

    具体复试安排请关注QQ群和研究院网站(http://indss.jlu.edu.cn/)通知。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所有材料按照序号排序,于复试资格审查当天提交。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正反面在同一页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四、复试主要方式

    采用线下复试方式。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1.笔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复试笔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

    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面试满分150分。其中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复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中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3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任一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符合初试成绩要求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成绩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4.若总成绩相同,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初试业务课1和业务课2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若上述均相同,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六、调剂

    根据生源情况,我院本年度不接收调剂。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166371。

    九、违规处理

    1.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3.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话:0431-85167204  13596195065

    电子邮箱:sipayjs@jlu.edu.cn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吕振羽楼820室

    十一、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细则由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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