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及吉林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推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推免生复试方式和相关要求,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
2.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免生相关文件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 坚持科学选才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推免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吉林大学 2023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和我院其他要求,确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并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负责人员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和利益关系人(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考本单位的,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三、推免硕士生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 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免试生条件,由我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照《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1.《吉林大学 2023 年推免生预报名表 》扫描件(预报名系统内导出);
2.《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扫描件(见学校通知附件,打印并手写签字盖章后扫描);
3.申请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4.申请人学生证扫描件(包含个人照片页、学校盖章的信息页及注册页,需要每学期均加盖注册章);
5.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原件扫描);
6.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原件扫描)。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及要求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要准备的设备、网络条件、考生考试环境要求等请参考《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
2.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包括:考生外语自我介绍及考生外语听、说等综合能力考察。
六、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最后折合成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中总分、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任一项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获得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2022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称号且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符合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关要求和我院相关政策基础上,按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报考志愿须与夏令营优秀营员专业一致,通过我院资格审核后,无需参加复试,按照夏令营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第一批次录取。未按时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视为放弃资格。
4.优秀营员录取完毕后如仍有剩余名额,将组织复试,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第二批次录取。
5.拟录取考生,须根据我院安排,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和“同意待录取”确认。
七、复试时间安排
9月27日-30日,组织复试,完成拟录取。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我院将结合实际,通知拟录取考生完成系统志愿填报,并于9月28日中午12点后(以电话或QQ通知为准),陆续进行“参加复试”和“确认录取”的推送,请务必及时点击确认,逾期未完成最终录取确认者,视为放弃。
八、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在官网进行公示。拟录取考生须随时关注报名系统和短信提醒,随时关注QQ群相关通知。
如有放弃录取、自行更改志愿或已被其他院校录取等情况,须马上致电我院告知,否则产生录取异常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违规处理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3.对在推免生复试录取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4.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431-85167204 13596195065
电子邮箱:sipayjs@jlu.edu.cn
网址:http://indss.jlu.edu.cn/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