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English 联系我们 吉大主页

    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 2023-03-30  浏览: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研究院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的实际工作需要,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师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相对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具备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外语水平,原则上可用外语讲授至少一门课程。

    4.年龄原则上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取得标志性业绩成果或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发展亟需的专门人才,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最多不超过5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含应届博士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国家安全学、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或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6.应聘人科研业绩应达到或接近研究院教师评聘教学与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须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或博士在读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吉林大学D类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或取得相当于D类的学术成果4项及以上,其中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由吉林大学国家安全学科学术专家组认定,不受论文数量的限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随时登录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s://careers.jlu.edu.cn),搜索在招岗位并注册、报名。

    (二)资格审查

    研究院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报名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招聘程序,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考察

    研究院结合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及考核方式等,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发展潜力、身体素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察。

    (四)公示

    通过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面向社会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五)办理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三、薪酬、福利待遇
        根据吉林大学薪酬体系执行,享受吉林大学事业编制教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聘用管理方式

    新聘教师的管理按照《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和学校有关决议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等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拟聘人员如在规定的报到入职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不能聘用。

    3.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聘用人员应聘资格。

    六、其它

    未尽事宜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3年1号)》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门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795

    邮箱:menziyang@jlu.edu.cn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吕振羽楼211办公室





    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

    2023年3月30日